來源:湖南元一同創財務咨詢有限公司
國家稅務總局、財政部、國鐵集團聯合對外發布公告,自2024年11月1日起,在我國鐵路客運領域推廣使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——電子發票(鐵路電子客票)。
隨著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步伐,國家稅務總局與國鐵集團密切配合,完成鐵路發票電子化信息系統對接改造,經過試點,系統運行平穩,已具備全國推行的條件。
旅客在行程結束或支付退票、改簽費用后,可以通過鐵路12306(網站和移動客戶端)取得電子發票(鐵路電子客票)并進行查詢、下載、打印。
單位既可以通過稅務數字賬戶進行電子發票(鐵路電子客票)的查詢、查驗、下載、打印和用途確認等,也可以通過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查驗。單位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,以電子發票(鐵路電子客票)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,并按現行規定確定進項稅額。
對旅客而言,最大的改變是不再需要到火車站、車票代售點、自助機上打印“鐵路車票(紙質報銷憑證)”,讓旅客出行更便利。對單位而言,財務人員可基于電子發票(鐵路電子客票)開展無紙化報銷、入賬、歸檔、存儲等業務,推動相關業務數字化轉型和“網上辦”。
電子發票推行使用中設置了過渡期,過渡期截至2025年9月30日。過渡期內“紙電并行”,旅客仍可使用鐵路車票(紙質報銷憑證)報銷,單位也可憑鐵路車票(紙質報銷憑證)入賬,按規定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。
數字化冶稅已跨過技術深水區,平穩向前推進,企業合規經營、數字化管理也應緊跟時代節奏,布局數字化系統,提升經營深度、管理效率。